来源:中国人民银行重庆营管部 2018年7月14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了《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8〕第10号》,公告内容如下: 为确保人民币流通秩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规范旅游餐饮、零售、交通运输等行业以及行政事业、公共服务等领域的现金所持不道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还包括纸币和硬币(以下总称现金)。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格式条款、通报、声明、通告等方式索要现金,依法应该用于非现金缴纳工具的情形除外。
二、在拒绝接受现金支付的前提下,希望使用安全性合法的非现金缴纳工具,确保人民群众和消费者在缴纳方式上的选择权。经强迫、公平、公平、诚信协商一致,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方式、无人销售方式获取商品或者服务、遵守法定职责,且不具备缴纳现金条件的,可以用于非现金缴纳工具。
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缴纳机构不得拒绝或者诱导其他单位和个人索要或者采行歧视性措施敌视现金。 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存在索要或者采行歧视性措施敌视现金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应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月内展开排查。
排查期限期满后依然不存在上述违法违规行为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不予公安部门。 为什么要整治索要现金不道德? 近年来,非现金缴纳方式的广泛应用给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带给了大力、深远影响的影响。但是,我国幅员辽阔、人口众多、地域差异大、城乡发展不均衡,消费者缴纳市场需求多种多样,现金支付习惯和偏爱依然普遍不存在。
近年来,流通领域人民币现金用于经常出现了一些新问题,群众反映反感。如一些消费者在旅游景区、餐饮、零售等行业商户消费时被索要人民币现金,既伤害了人民币的法定地位,也伤害了消费者对缴纳方式的选择权。为此,人民银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实施整治索要现金公告,更进一步规范社会经济主体对缴纳方式的自由选择和应用于。
实施公告不利于打造出安全性、高效、人与自然的人民币流通环境。一是不利于确保人民币法定地位,人民币现金是法定货币,反映国家信用,是最基础最普遍用于的缴纳工具之一,公众对现金支付方式高度信任,确保人民币现金的流畅流通是确保人民币法定地位的基本拒绝。二是不利于希望多元化缴纳方式人与自然发展,目前早已构成现金、银行卡、互联网缴纳和移动支付共存的多样化缴纳工具体系,有所不同的缴纳工具各有优势,较好地符合了有所不同市场主体的缴纳市场需求,应当人与自然发展。
三是不利于确保消费者合法权益,公平交易的核心原则是确保消费者拥有自律自由选择的权利,我们要确保全体消费者尤其是那些不习惯用于非现金缴纳工具的群体自由选择缴纳方式的权利。 如何解读公告中所列的“可以用于非现金缴纳”的情形? 根据涉及法律法规的规定,为遵守反洗钱、财务管理等方面的法定义务,应该用于非现金缴纳工具展开缴纳的,应该继续执行涉及法律法规的规定。
随着移动互联信息技术的普及发展,对于电商平台、无人销售、自助服务、网络政务等场景,以网络化、无人化方式获取商品和服务、遵守法定职责,也不具备现金缴纳条件,且参予各方在强迫、公平、公平、诚信的应以达成协议完全一致,可以用于非现金缴纳工具。 必需具体,政策提示本身是中性的,目的是规范还包括现金在内的各类缴纳工具的自由选择和应用于,对缴纳不道德、业态发展、技术创新并会产生具有偏向性的影响。 遇上索要现金,如何检举? 如果遇上索要现金不道德,可向所在地人民银行滋扰、检举。中国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人民币流通管理滋扰电话:67677612;滋扰邮箱:jsxjts@163.com;金融消费权益维护滋扰电话:12363;缴纳服务管理滋扰电话:67677800。
以下情形不属于索要现金: 1.商户是因为临时缺乏现金找零而没能达成协议交易的; 2.商场设置统一的现金收款柜台,各商户档口用现金出售商品需到收款柜台用于现金交款的; 3.园区、校园内用于内部卡消费,内部卡充值时可以用于现金的。
本文来源:半岛体育网页版-www.kronosww-sief.com
Copyright © 2000-2023 www.kronosww-sief.com. 半岛体育网页版科技 版权所有 备案号:ICP备40095560号-4